Adolescent Health Promotion Center of Far Eastern Memorial Hospital

 對同志較正確的看法

   作者:方凱企醫師

   大家並不陌生,近年內有數起資優高中女生、因為家人反對交往,殉情於賓館的事件。倘若這是可避免的,他們家人會不會反過來祝福成全他們呢?跳到另一個話題,精神醫學界早在數十年前(1973)就刪除「同性戀是精神疾病」的概念,主張有「自我認同型」及「自我不認同型」的同性戀,僅對那些因而產生適應障礙的、主張應給予專業協助。若是自我認同型同性戀,既不必扭轉成異性戀,也不太可能(除非是「情境型同性戀」,例如在監獄、船員、軍隊、男校、女校、工地、宿舍等場合才發生的)。

   近年在李安導演的「喜宴」國片揚名國際後,對同志認同的議題似乎更形浮上台面,談話性節目有之,政論性節目、政見也會帶到,綜藝節目更一改過去藝人以醜化同志,等同同志為「娘娘腔」、「男人婆」,或貶低性的言詞,導向了更友善、更正向、更「中性(即不帶批判色彩)」的角度探討。1973年,美國心理協會、美國精神醫學會,將同性戀的定義更正為:「同性戀是指一個人無論在性愛、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興趣,主要對象均為同性別的人。」。以前只有國外的藝術工作者(歌手、演藝人員、設計師、髮型師)會「出櫃( come out of the closet,意指,向他人坦承自己同志性向)」,現今連政治人物(州長、市長),國內的藝術工作者也勇於出櫃,忠於自己「本色」。但是誠如「喜宴」一片中,郎雄飾演嚴厲軍人出身父親,歸亞蕾飾演望子成龍、引以為傲的慈母,男主角只有在國外生活才敢忠於「本性」,但在父母要來的前夕卻得「扮演」異性戀,佯裝「正常」,李安導演深刻的刻畫了當時代「兩代同志觀、代溝」的心路歷程,以及嚴父後來發覺,雖不揭穿但心照不宣,暗地給予祝福的轉變。這類電影的示範,也為國人帶來「同志不是男的女性化、或女的粗聲粗氣,也有看上去察覺不出來的鄰家男女孩外型」觀念、打破刻板印象,漸漸的社會不只倡導「女男平等」,倡議「同志平權」的活動也像國外一樣,在台灣如雨後春筍的出現。

   但早些年因為社會風氣封閉,加上國人傳統「傳宗接代」、「男有分女有歸」、「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養兒防老」等觀念,以及上一輩往往對同志不瞭解或偏見,往往產生「恐同症( homophobia)」,認為同性戀的子女將來一定不幸、老了沒人照顧,同志就是「娘娘腔」、「男人婆」,會讓家人蒙羞、斷了家族的香火,與愛滋病扯上等號、生活淫亂不堪;於是乎,臨床門診常常見到家長拎著子女,要求醫師給予「開導矯正」,扭轉成父母期待的正常異性戀樣子。同志擔心遭到社會排斥、工作機會不保,同學異樣眼光或被退學,影響自身權益等現象,隨著社會風氣多元化,雖不能完全消除,但較之往年確實較為友善。

   關於同性戀的成因,研究指出,父母對性取向也沒有決定性的影響;除了某些基因、可能可以解釋同性戀成因;或是腦部結構異常,或是兒童「口腔期、肛門期、性蕾期」的滿足與心性發展出狀況,或是成長環境缺乏同性長者模仿認同,充斥異性長輩手足的環境(如男孩在家中陰盛陽衰的成長背景,會否較為認同姊妹);或是學習而來、被同性誘導所產生:以上研究關於何者為單一成因,目前尚無定論,一般相信是多因素,亦即先天、心理、社會環境都有關連。至於家庭失和,父母本身是同性戀,他們養育出來的子女,同性戀的機率並不比異性戀父母養育者來的高。即使同性戀有其生理心理的致成因素,我們也不能認為是病態或變態。就算是宗教界也已對同性戀展開「除罪化」的步驟(按: 舊約聖經原記錄:「男性手淫、將精子遺棄於地上,而不使妻子受孕,是犯了神不能饒恕的罪;男與男行可恥的事,也是淫亂犯誡之事『意譯』」),已經有國內外教會均向同志展開歡迎的臂膀,甚至有同志團契之類,讓同性戀者的宗教信仰不再處於矛盾,要忠於上帝或忠於自己的困境。

   學界著名的「金賽博士的性學研究報告」,以及馬斯特與強森( Master and Johnson )咸認為,每個人之間「性取向」的差異,是像一個連續光譜的變化,由一條直線的左端到右端作均勻分佈,金賽博士的性學報告中將人類性行為取向從0至6分為七個等級:有些人絕大多數受同性吸引;有些人較多受到異性吸引、偶爾會對同性做性親熱或性愛行為(例如某些是「情境型同性戀」,限於在監獄、工地、宿舍、船員、軍隊、等場合才發生的);有些是性愛對象男女均可,受吸引的兩性各半(雙性戀, bisexuality );有些則是以異性戀為主要對象。

   要判定一個人是同性戀,並不能說他與同性走得近,不太交異性朋友,或是單單以有過同性間性經驗為準:還要看是否他受性興奮( sex arousal )、性刺激的對象以同性為主,性幻想的對象以同性身體居多,亦不是像情境因素引起(例如念和尚學校、在遠洋漁船上周遭沒有女性)等要件。有些診斷方式,包括性心理門診中,可能針對男性使用「陰莖膨脹儀(測量性興奮時,陰莖勃起的周長變化)」,由受試者觀看男女性穿著衣物、男女性裸體圖片,提供客觀的數值證據。另一方面,同性戀的伴侶選擇也像我們心儀的異性對象有個人不同的標準,或高矮胖瘦各有所好,絕不會「人盡可夫」的飢不擇食,任意侵犯周遭每一個人的身體,所以即使在同學或軍隊同袍之間知道有同志,也不必過於恐慌;如果遇到對方有逾越分寸,引發自己不舒服的性騷擾舉動,態度堅定的言詞拒絕即可,對方應知所進退、不致強人所難。

   公共電視一年前播出白先勇先生的「孽子」電視劇,儘管並非同性戀者生活的全貌,但也打破「不可說」的禁忌,讓國人對這群不熟悉的份子多一層瞭解。根據統計,同性戀人口佔一般族群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若再加上雙性戀者以及「潛伏型同性戀( latent homosexuality 、意指有些人對自己的性取向仍然矇懂不明,並非羞於承認或不敢出櫃,稱之)」,則比例更高。各種年齡、各色人種或宗教信仰,各類社會階層,形形色色各行各業,都有同性戀的分佈。既然我們常認同「一樣米養百樣人」,如果同性戀者並非冒犯到我們生活、而這是他們選擇的生活方式,也有他們的生理成因,是否在這樣多元化及多變的世代,我們能嘗試接受、並予以祝福呢?

   一個先進國家逐漸正視的人權議題(包括台灣),就是同志婚姻是否合法化?同志是否可以組成家庭、享有一般異性戀配偶的法律保障權益?同志伴侶是否家庭功能夠健全,可以依法領養小孩?目前新聞所披露,台北市長馬英九及原來的民政局長,確實在這些部分對同志釋出善意,雖然到達世界大同的烏托邦境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我們相信各社會團體的力量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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