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技能中心─租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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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年03月09日

         

                               臨床技能中心使用管理辦法

 

 

的:

教學部臨床技能中心統合院內的各種教學器材,設置可供練習與訓練的場所。開辦技能訓練課程供相關醫師、醫事人員、PGY及實習學生訓練、教學及OSCE考試。特定此辦法。

 

一、場地借用辦法:

    (一)院內同仁借用第一會議室借用方式應填送臨技會議室借用單,並檢附簽呈或函文(

    會簽教材室)、課程表及活動相關文件,經院方核准完成後使得借用。

    (二)院內同仁第二、三會議室請於Intra預約借用,並於借用時間前至10樓教材室登記

    領取鑰匙、單槍遙控器及指示器始得借用。

    (三)院內和院外單位合辦借用臨技中心會議室應填送亞東紀念醫院臨床技能中心-臨技會

    議室借用單,並檢附簽呈或函文(須會簽教材室)、課程表及活動相關文件,經院方核

    准,繳費完成後使得借用。

   (四)場地借用優先以臨床技能中心常規課程、技術訓練教學或測驗課程及院內在職醫療相

    關人員教學活動為優先,且無條件先禮讓臨床技能中心使用。

   (五)依規範場地借用只能先借用當月及下個月,不能長期借用。

 

二、模型借用:

    (一)院內同仁借用模型前於Intra上填寫「臨技模型借用預約系統」,使用單位請自行前

    來借用拿取模型前先打電話至臨床技能中心確認人員是否在辦公室。

    (二)借用時間最多一週為限,如有特殊需要,需以專案提出申請,經核可後始得借用。

    (三)同一時間內有二個以上單位對於相同之器材提出借用申請時,本中心得依教學內容、

     屬性,保留某單位之優先使用權。

    (四)借用場地需愛惜使用、善加維護,借用人負物品保管維護之責,如有損壞或遺失,由

    當次借用單位照價賠償。

    (五)院外單位借用模型應填送亞東紀念醫院臨床技能中心-模型外借申請單,並檢附簽呈

    或函文(須會簽臨床技能中心)、課程表及活動相關文件,經院方核准,繳費完成後使

    得借用。

    (六)每年會調查各科需模型增購,各科需填寫臨床技能中心進階臨床技術訓練課程計畫書

    將院方審核通過才得已購入。

三、臨床技能訓練中心場地及模型使用規範

    () 使用臨床技能中心場地,請勿高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單位使用。

    (二)請勿擅自移動中心內的各項設備、儀器。

    (三)若發現場地或模型設施有故障情形,請迅速聯絡負責人員,以利安排維修。

    (四)會議室使用後,請清理並恢復原狀。

四、本中心教學資源之使用如遇下列之情形,本中心有權要求立即中止:

    (一)使用事實與申請內容不符者。

    (二)危害社會善良風俗及公德或違反公共安全者。

    (三)本中心之建物、設備或設施恐有損害之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