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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收件相關規定 (含退件原則) 一、 收件準則 1.收件方式和時間 2.檢體 放射免疫分析主要檢體為血清、血漿、尿液及體液,採集時應使用正確的容器並加以適當的運送,檢體如有下列退件原則之狀況發生,因會影響檢驗結果,將予以退件,請重採檢體重送。 二、退件原則 1. 檢體 1.1採檢容器不符 1.2檢體量不足 1.3檢體種類錯誤 1.4檢體未標示病人姓名及資料 1.5檢體容器破損 1.6特殊檢體運送過程不符要求 2. 其他 2.1 檢驗項目取消 2.2檢驗項目重複 三、檢驗申請單的開立: 整體醫療系統→檢驗檢查申請→放射免疫分析檢驗→點選欲檢驗項目。 四、實驗室網頁: http://depart.femh.org.tw/nm/ 1 提供各檢驗項目之採檢手冊、生物參考區間以及臨床意義解釋。 2 提供實驗室諮詢與抱怨之服務專線。 五、實驗室保護個人資訊政策: 1.病人隱私 1.1本科人員因檢體採集、隱私或個人資料,不得無故洩密。 1.2
本科人員不得蒐集與檢驗(檢查)不相關之病患個人資料。 2.相關文件及資料之保密要求 2.1
客戶所有檢驗結果及報告資料,本科有責任予以保密,非經客戶和實驗室主管同意,不得影印或以其他形式傳送給第三者。 2.2 除採檢手冊外,本科之品質文件,不得任意以書面或電子形式提供給其他機構使用。 2.3 涉及所有權人之保護時,書面格式視需要由雙方另行制訂。 2.4研究用的檢體和檢驗數據,應符合「衛生署研究用檢體採集管理辦法」之規定,注意不得帶有人名,或病歷號碼之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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