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logo

精神 誠勤樸慎、創新  宗旨 持續提升醫療品質 善盡社會醫療責任  願景 成為民眾首選的醫學中心

 

快速連結

院內學術最新訊息

院外學術最新訊息

iThenticate申請

研發成果專利

共研必修課程

研究諮詢及協助 (含學術倫理)

統計分析方法 (諮詢系統)

約用助理人員相關資訊

************************************

院內單位

醫學倫理委員會

人體試驗審議委員會

圖書館

教學部

研究發展委員會 (原網連結)

組織章程 (2023年06月02日修訂)

第一條:宗旨

為促進本院學術研究風氣,提升研究水準,推展醫學研究,加強與健全學術研究之內容與管理,特設置研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任務

一、每年編列研究經費之預算。

二、規劃及制定本院研究發展之策略。

三、追蹤考核研究計畫執行成效、研究論文質量及研發成果管理運用。

四、其他研究領域相關事宜。

第三條:組織

一、設委員十一至十五人(含主任委員一名),由院長遴選後聘任之。

二、各委員任期為兩年,連聘得連任,中途聘任者到該任期屆滿為止。

三、設執行秘書一人,由院長遴選適當人員派任之,綜理本會幕僚作業及日常事務。

第四條:開會與執行

一、本會每三個月定期開會一次,必要時主任委員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無法出席時應指派一名委員為代理人。

二、主任委員得視議案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會議應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始得通過表決事項。

四、會議依議事規則進行。(參加委員均須簽章,請假委員註明請假,未請假者列為缺席,每次會議統計出席率。)

五、每次會議均應做成紀錄並立即確認,於開會後一週內呈院長核閱後,提報及公告給相關人員週知。

六、委員會決議事項執行應定期稽查成果並在會議開始時報告,依據計畫、執行、查核、改善之循環持續改善。

第五條:實施與修改

一、本章程呈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二、本章程每年應審視及視情況修改。

 

logo2 2024 Copyrights © 亞東紀念醫院 醫學研究部 (220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21號)

Department of Medical Research, Far Eastern Memorial Hospital (No.21, Sec. 2, Nanya S. Rd., Banciao Dist., New Taipei City 220, Taiwan)

網頁維護 醫學研究部
更新日期  202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