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西醫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作業規範:
一、辦理繼續教育課程之機構,應於舉辦日期之一週前,向本學會提出繼續教育課程。
二、繼續教育課程應於課前簽到、課後簽退,多節課程時,每半日課程時數不得超過四小時,全日課程時數不得超過八小時。至少需每半日簽到、簽退一次。
三、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申請資料:主題、大綱、時數及授課者學經歷。
◆繼續教育課程之各授課者需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
一、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
二、具有衛生福利部甄審通過之專科醫師資歷三年(含)以上,並具有教學經驗者。
三、性別議題授課講師必須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資訊網「師資人才」中選取。
四、非醫學類之專業人士:檢附學經歷資料及簡歷,另行審核。具博士學位者得優先認定。-
◆審查費:每件新台幣壹仟元整。
詳細辦法請洽該官網:https://www.tm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