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職能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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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一、國內、外研究所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二、大學畢業職能治療臨床工作滿五年,專科畢業職能治療臨床工作滿六年者。
三、取得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臨床職能治療師專業能力進階認證為四級職能治療師。
四、目前從事研究工作,其級職為國內、外大專講師或助理研究員以上者。
五、各相關領域學有專精者,備相關文件經本會學分認證委員會認可。
♦ 審查費:活動日十四日前提出申請
(1)半日以內之課程,行政處理費用新台幣500元整。
(2)半日以上至2日以內之課程,行政處理費用新台幣1,000元整。
(3)2日以上之課程,行政處理費用新台幣1,500元整。
詳細辦法請洽該官網:https://www.oturo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