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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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一、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
二、具有教育部承認之碩士以上學歷且具資歷三年(含)以上實務經驗工作。
三、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學士以上學歷且具資歷五年(含)以上實務經驗工作。
四、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歷且具資歷七年(含)以上實務經驗工作。
五、未符合第一款至第四款資格,檢附資歷證明等相關文件經本會審查委員認可。
♦ 審查費:開課日前30個日曆天將案件送出。
一、4>時數>0,每筆NT300元。
二、16>時數>4,每筆NT400元。
三、48>時數>16,每筆NT500元。
四、 時數>48,每筆NT500元+每增加1小時加收NT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