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西醫師繼續教育積分

聽力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語言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呼吸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職能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物理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營養師繼續教育積分

醫事檢驗師繼續教育積分

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醫事放射師繼續教育積分

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

藥師繼續教育積分

臨床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牙醫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呼吸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中華民國呼吸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講 師:

 一、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

       二、獲國家頒發之呼吸治療師證書,並從事呼吸治療專業三年以上者。

       三、擔任國內外大專院校呼吸治療(照護)科系所之呼吸治療專業課程講師以上職務者。

 四、講師資格在上述資格之外者,由本會繼續教育委員會認定。

 審查費:活動日前一個月的1號前提出申請

                   •時數<4時,每案NT500元。

                   •4<時數8時,每案NT800元。

 

詳細辦法請洽該官網:https://www.sl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