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醫事檢驗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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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一、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
二、具有衛生署通過教學醫院之醫檢師資歷三年(含)以上,並具有教學經驗者。
三、獲台灣醫檢學會頒佈為臨床指導教師或臨床專家者。
四、臨床專科醫師或學有專精之碩博士級人員。
五、其他相關領域學有專精,備相關文件經本委員會相關委員認可者。
♦ 審查費:開課日30天前提出申請,每筆NT1000元。
詳細辦法請洽該官網:https://www.mt.org.tw/wholecou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