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檢驗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西醫師繼續教育積分

聽力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語言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呼吸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職能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物理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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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醫事放射師繼續教育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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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繼續教育積分

臨床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牙醫師繼續教育積分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醫事檢驗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師:

一、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

二、具有衛生署通過教學醫院之醫檢師資歷三年()以上,並具有教學經驗者。

三、獲台灣醫檢學會頒佈為臨床指導教師或臨床專家者。

四、臨床專科醫師或學有專精之碩博士級人員。

五、其他相關領域學有專精,備相關文件經本委員會相關委員認可者。

 審查費:開課日30天前提出申請,每筆NT1000元。

           

詳細辦法請洽該官網:https://www.mt.org.tw/wholecou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