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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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一、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具所授課程專業資歷五年以上者。
三、現(曾)任衛生主管機關相關職務者。
四、經審定小組專案核准。
♦ 審查費:開課日30天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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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4時,每案NT400元。
• 4時<時數≤16時,每案NT600元。
•16時<時數≤48時,每案NT800元。
•48時<時數,每案NT800元+50*N小時。
詳細辦法請洽該官網:https://www.nurs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