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西醫師繼續教育積分

聽力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語言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呼吸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職能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物理治療師繼續教育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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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師繼續教育積分

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醫事放射師繼續教育積分

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

藥師繼續教育積分

臨床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諮商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牙醫師繼續教育積分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2日

 

●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講 師:

一、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具所授課程專業資歷五年以上者。

三、現()任衛生主管機關相關職務者。

四、經審定小組專案核准。

 審查費:開課日30天前提出申請。

                         • 時數4時,每案NT400元。

                         • 4<時數16時,每案NT600元。

                         •16<時數48時,每案NT800元。

                         •48<時數,每案NT800+50*N小時。

 

詳細辦法請洽該官網:https://www.nurse.org.tw/